员工手册

2022-01-24


目   录

企业简介

前言

员工守则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劳动关系

一、招聘管理

二、入职管理

三、试用期管理

四、转正管理

五、培训管理

六、调动管理

七、兼职管理

八、工作要求

九、工作时间

十、考勤管理

十一、请假、休假管理

十二、薪资福利管理

十三、考核管理

十四、奖惩管理

十五、员工任免管理

十六、员工离职管理

十七、劳动成果及归属管理

十八、保密管理

十九、安全质量管理

第三章:厂牌管理制度

第四章:工衣着装管理制度

第五章: 上班规章制度

第六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七章:员工合理化建议

第八章:其他

 

企业简介

 

深圳市良胜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电流保险丝、温度保险丝、气体放电管及其它电路保护元器件的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源供应器、适配器、通讯器材、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等各类电子电器设备中。

公司现有现代化的生产厂房6000多平方米,拥有各种先进的自动化加工组装和检测设备,每月达8000万只的生产能力。公司始终奉行“优良的品质,合理的价格,完善的服务”的经营原则,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最优秀的服务。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富桥第三工业区A18栋

电话:0755—29929709  29929711  传真:0755—29929812

网址:www.lansonfuse.com    E-MAIL:sale@lansonfuse.com

 

 

 

 

 

 

 

前言

 

欢迎您成为公司的一员。

从现在开始,您的成长将与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公司将为您提供发展的机会与成长的平台,而您在这个平台,应尽可能地展示您的学识、才能及优秀的品质,以便能更快、更好地融入于这个大家庭中。

本《员工手册》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每一位员工都应对《员工手册》中所述内容熟记于心,并自觉遵照执行。

本《员工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本《员工手册》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始终认为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是公司取得成功的关键。每位员工都应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行为准则。公司竭诚希望全体员工热爱公司、敬业爱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克尽职守、勤奋务实,将公司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样公司定会兴旺发达、长盛不衰。

由于经营环境在不断的变化,所以员工手册中规定的政策也将需随之相应改变。因此,员工手册中的政策规定可以由公司根据情况随时修订。任何政策规定的变动都将及时通知您。

本《员工手册》归公司所有,仅供内部使用。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雇用关系,都必须将此手册归还给公司。

 

 

 

 

员工守则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自觉执行《员工守则》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2、员工应自觉服从指挥,做到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不得各行其是。

3、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对所分配的工作或调动有意见,可向上级提出或应通过合法程序向公司提出,但在上级未做出书面决定前或解决争议前仍须服从。

4、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一切为公司着想的思想,做到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坚持实事求是,主动协作,遇事不推诿不扯皮。

5、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不滥用职权、不假公济私,不徇私情、不庇护、不支持违纪违法行为。

6、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公司财务部的一切规定。

7、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规定,自觉维护公司安全。

8、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者对处罚如有意见,可向上级提出申诉,在未得到回复前应服从处罚。

9、员工凡事应实事求是,不准无事生非、挑拨离间、不准起哄、闹事或停工和消极怠工、罢工。

 

 

 

 

 

第一章   总论

一、总则

为使公司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外,都应依据本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全体员工,含办公室职员和普通工人。

第二章   劳动关系

一、招聘管理   

    1.招聘需求

1.1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需要增加人员时,应先提交人力需求申请,并经过公司领导的审批,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办理招聘。

1.2招聘面试流程: 行政部初步判定→安排面谈→行政部初试→用人部门复试(或公司副总/总经理复试)→行政部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总经理薪资面谈→录用→报到。

2.招聘条件

2.1普通工人:18—40周岁,身体健康无缺陷,初中以上文化。

2.2基层管理及职员: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和部门提供标准制定。

2.3公司解雇或自离员工不再录用。

2.4特殊时期可在法律范围内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2.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①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②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③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④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⑤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⑥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⑦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3.招聘方式

3.1本公司所需岗位,一律公开条件,向公司内部或外部招聘。

3.2招聘渠道:公司内部竞聘、内部推荐、厂区门口招聘、工业区内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等。

二、入职管理

1.应聘者面试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以下证件:

①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两张;

    ②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件、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④应聘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留存)。

2.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3.填写由《员工登记表》并签名,《员工登记表》填写内容包括:入职日期、个人详细资料、工作经历等真实信息。

三、试用期管理

1.普通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基层管理人员及普通职员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2.试用期时间界定标准:

2.1普通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整月,即本月入职日至次月对应日;

2.2基层管理人员及职员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的时间界定:以每月15日为界点,15日之前(含15日)入职的,试用期起始从当月1日开始计算;15日之后入职的,试用期起始从次月1号开始计算。

四、转正管理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按时转正;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对考核未能达标者可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职员试用期转正由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评估成绩审批。

    2.普通员工转正后,薪资结构保持不变;基层管理及职员转正后基本工资可以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协商上调若干,薪资结构其它部分不变。

五、培训管理

1.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参加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安全生产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进公司的一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培训不合格者经过再次培训仍不合格者将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

4.对于培训中成绩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培训台账》上,并以此作为员工升职/降职、加薪/降薪、评定绩效奖金的依据之一。

6.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给予全部或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六、调动管理

1.调动包括:平级调动、晋升、降职等。

2.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和员工表现,可随时调动员工的岗位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如对调动持有异议时,应通过正当合法程序向公司提出,并承诺在双方未就变更内容协商一致或通过相关途径解决争议前,服从公司的安排。员工因此造成消极怠工或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公司视其实际情况,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解除劳动合同。

3.各部门负责人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并报公司行政部办理调动通知书。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应及时办妥移交手续,按时前往新职单位报到;未按时前往新职部门报到的将以旷工处理。

七、兼职管理

员工在职期间,不得在其它公司兼职工作。若被发现,公司有权要求该员工放弃兼职或辞职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如公司认为该兼职对公司利益有损,则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工作要求

1.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2.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2.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2.3全体员工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2.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2.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2.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2.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2.8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2.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2.12各级管理者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2.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九、工作时间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1.职员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即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2.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3:20~17:20;

3.外出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生产系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生产人员应严格遵守。加班自18:10开始;夜班20:00(22:00)~次日08:00。

十、考勤管理

1.打卡

1.1本公司执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上班打卡时间规定: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内打上班卡;下班后15分钟内打下班卡。

1.2员工每月出满勤享有全勤奖(员工50元/月,职员100元/月),但如有迟到、早退、旷工及请假累计超过4小时(不含4小时),或忘记打卡3次(含)以上等异常者均不可享受全勤奖。A、B级员工晚上请假和周六、日请假不扣全勤奖。

2.补卡

2.1上下班、外出等忘记打卡应依以下权限签核。

2.2非指纹考勤系统故障原因而未打卡,每月第三次签卡者则无全勤奖。

2.3职员忘记打卡须由副总确认签核,员工忘记打卡由部门主管(经理)确认出勤状况交行政部签核。

2.4如因公事外出未打卡者,应于返岗后1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到行政部补签工卡。逾时将不予办理。

2.5行政部负责员工打卡的监督,采欺瞒手段签卡,处以记过以上处罚且签卡当日依旷工论。

3.迟到、早退、旷工

3.1迟到、早退未打卡者,行政部负责记录,按缺勤处理。

3.2迟到、早退、擅自离岗5分钟内予以警告,超过5分钟不到30分钟的予以记过处理,超过30分钟按缺勤半天处理。

3.3上班前5分钟必须到达自己的工作岗位,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3.4每周一或长假后第一天全厂或部门/班组开早会时间:7:40分开始集合整队,超过以上时间到厂按迟到处理。

3.5月累计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者,给予开除处理而无须任何补偿。

4.加班

4.1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相关管理规定安排加班。

4.2公司在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4.3除经规定可核算连班人员或经申请批准外的人员外,超出规定下班时间的不予核算加班工时。

4.4A、B级员工加班时间内进行培训教育的不予核算加班工时。

4.5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工论处。

5.连班

5.1连班为因工作需要、于下班后继续工作称为连班;

5.2连班时段为中午11:50~13:10   下午17:10~18:00;

5.3连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计算连班;

5.5中午连班经申请批准后计算加班工时与连班补助,下午连班时无补助,核算加班工时。

6.出差

6.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6.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6.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7.培训的考勤

7.1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签到表》,由培训组织部门向行政部提供考勤情况;

7.2外出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所在部门统计后报行政部备案审查。

十一、请假、休假管理

1.公司下列日期为节假日(若有变更预先公布),但因生产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

元旦、劳动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节、春节之放假时间依照国家法律规

2.员工请假分以下几种:

2.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无薪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2.2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住院治疗时,可请病假,并根据员工本人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2.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 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2.2员工只享受一次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并在规定自然日的计算周期内累计计算,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如:员工A在公司工作两年,则可享有3个月医疗期。如果A从2020年3月5日起开始病休,则他的医疗期计算周期应在3月5日起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不论是否休满三个月均视为医疗期满。)

2.2.3员工返岗后需提供公立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和医生建议的全休期,并以此作为享受医疗期期限的依据,若无法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2.2.4员工病假在规定医疗期内享受正常工作日的工资支付,职员(月薪制)按正常出勤工资的60%支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津贴+技术津贴+住房补贴+电话补贴);工人(非月薪制)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超出规定医疗期,按事假处理。

2.3婚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员工结婚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

2.4产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可享受有薪产假(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津贴+技术津贴),有薪产假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执行。

2.5陪产假:凡属公司正式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可享受15天(包含节假日)有薪假(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津贴+技术津贴)。

2.6丧假:凡属公司正式员工直系亲属死亡者(直系亲属范围:配偶、父母、子女),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可享受3天有薪假(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津贴+技术津贴)。

注:以上第2、3、4、5、6条款休假人员须于复职当天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享受有薪假期。

3.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参见《人事权限划分规定》)

3.1A、B级员工请假一天以内需班长确认,经理审核;请假一天一上由班长确认,部门经理审核,副总批准后交行政部记录备案。

3.2C、D级员工请假三天以内,需部门经理确认,副总批准;C、D级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由部门经理确认,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4.因特殊情况请假逾期且有补假手续者,按日计扣薪金;无故逾期以旷工论处,无故逾期超过3 天以自动离职处理。

5.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而由同事或家属代办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请假期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7.月请病假、事假累计4小时以上(不含4小时),扣除当月全勤奖;(月薪职员扣出勤系数后计奖金)

8.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类假期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二、薪资福利管理

1.薪金:

    1.2员工薪金以出勤天数计算,缺勤日工资自动扣除(有薪假期则例外)。

    1.3公司对每一职级之薪酬有完整的编制,不同工种或岗位有不同的工资级别。

2.津贴、绩效奖、年终奖。

2.1文员﹑班长、副班长﹑仓管员﹑品管员、制样员等不同职位,有不同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具有浮动性。

2.2管理人员以外之员工,一个月内视各方面工作表现情况,可获得全额或部分金额的绩效奖。详细参见《员工福利及转正管理条例》以及各部门绩效考核详细规定。

2.3年终奖详细参见《年终奖发放制度》。

3.加班费:

3.1除部分经批准岗位外,月薪职员不享有连班费;中午休息时间因工作需要连班的须申请批准后才予以核算连班补助3.5元,下午时A、B级人员除(副)班长、物控文员、成品仓管、制造文员、品管文员、工程文员连班不须申请外,其余人员必须先申请批准后才予以核算连班工时,否则不核算连班补助。

3.2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按加班费计算,具体参照《考勤管理条例》。

十三、考核管理(具体见相关考核管理规定)

十四、奖惩管理详细参见《员工奖惩条例》

十五、员工任免管理(详细请参见《人事权限划分暂行规定》)

1.各级主管职务本公司为实际授权、代理等两种。

2.职务的任免:各部门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要填写《员工异动单》,呈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审批,或总经理直接任免。

3.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行政部发布任(免)令。

4.职务委派核定后之职务加(减)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5.本公司基于生产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岗位和服务班组,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推诿,违者处以行政警告或记过处罚。

6.各部门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岗匹配,可填写《员工异动单》呈核批准调派。不同部门间调岗需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方可任调。

7.调动员工在接到调任通知后,部门主管人员应于1日内,其它人员应于1小时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岗位(新职)。

8.不同部门员工调岗须经其所在部门同意后方可调任。

9.调动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部门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手续者,则以移交不清论处,处以记过处罚。

10.新任者在未到职前,其所属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11.其它未尽事宜待续。

十六、员工离职管理

1.本公司员工离职分为“开除”、“辞退”、“辞职”、“自离”四种。

2.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一律开除处理。被开除者当日办理手续,即时离厂。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刑事拘留、羁押者;

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③不服从管理及合理工作安排,态度恶劣者;

④一年内记过累计超过3次者;

⑤其它情形须做出开除处理者。

3.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作辞退处理;

①试用期不合格者;

②屡次不服从管理或合理工作安排、态度散漫者;

③任职期间发现在外兼职者;

④入职资料填报不真实者;

⑤其它情形须做出辞退处理者。

4.辞职

①试用期内员工至少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其作业程序如下:到行政部领取《辞工申请单》,填写妥当后呈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行政部审核,副总批准(职员由总经理批准)。签署后交行政部存档备案;辞工到期后行政部领取《离职办理手续表》,办好交接手续,经各相关部门班长、主管,行政部签署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宿舍保安凭《离职放行单》查核放行。

②正式员工须提前30天申请正常辞工;如有重大疾病无法正常上班需辞急工的员工应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且有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行政部受理五个工作日后于就近的周三或者周五结算工资;其作业程序等同于第一条款。

③本公司因实际生产需要有关员工推迟离职,其办法另定。

④凡本公司员工,除开除以外的任何方式离职,薪资均于星期三﹑五下午发放。

⑤员工离职时,应当退还公司发给个人的物品,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5.自离

①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未办理任何手续而离职称自离。

②月累计旷工3天,年累计旷工5天,按自离论处。

③自离员工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赔偿金额视甲方实际损失评估后确定,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A. 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B.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专业培训费用。

C. 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D. 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十七、劳动成果及归属管理

1.员工基于职务行为或为公司之利益所取得金钱、物品或专利,应全部移转于公司。

2.员工在职期间与职务相关之创意、发明及其他成果等之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智慧财产及申请权,均归属公司所有。

十八、保密管理

1.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公司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2.员工不得透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涉及公司声誉的意见,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3.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信息的传播。

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失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6.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十九、安全质量管理

1.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2.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3.加强对易发事故的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4.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5.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对内或对外发布。

6.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依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惩罚规定处理。

第三章   厂牌管理制度

一、所有员工进入工厂和宿舍时,必须佩戴有效厂牌,厂牌统一正面悬挂于前胸。

二、员工厂牌不得转借他人;领取工资条时必须出示有效厂牌。

三、厂牌更换

1.厂牌如若遗失,员工须立即申请补办,补办费用5元/次;如属自然损坏,进厂一年以上免费换。

2.凡离职人员办妥离职手续后,必须于离厂时将厂牌交还本厂门卫处。

第四章   工衣着装管理制度

一、为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全体员工上班必须穿着整洁工衣,上面第一颗钮扣统一解开,其余钮扣必须扣好;统一穿蓝色胶拖鞋;厂牌统一挂脖子上、厂牌正面朝外于前胸。

二、工作时间业务员、司机、副总经理以上等人员可以穿便装。

三、除第2条规定人员外,其余所有人员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必须穿工衣,周六、日上班时间可以穿便服。当气温低于15度时切玻璃管区人员工作时间可以不穿工衣,当气温低于10度时车间所有人员工作时间可以不穿工衣(有客户审厂时按公司要求执行)。

四、为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员工上班时间必须要穿工鞋;工鞋为蓝色拖鞋,其余时间所穿鞋子颜色必须与工鞋明显区分。严禁上下班穿同一双鞋子。

五、新进员工入职一周后由行政部发放工衣和厂牌。上班期间,女员工不得穿超短裙、吊带衫、低胸衫或其它有碍观瞻之奇装异服;男员工不得穿短裤、背心,纹身,穿耳洞带耳环,留长发染怪异颜色,违者记过处罚或劝辞。

六、员工工衣/工鞋/鞋柜/工牌领用原则及费用标准:

1.新入职员工(含职员)入职满一周可领取,首次均免扣成本费;

2.老员工可根据入职时间重新申领(即入职每满一年可重新申领夏装工衣2件;工鞋损坏的,可重新申请1双;入职每满两年可重新申领冬装工衣2件),均免扣成本费。

3.在职员工特殊岗位(如油墨岗位、机修、电工等)因工作环境或工作因素造成工衣/工鞋破损(未达使用年限)需更换者,视情况决定是否扣款;

4.在职员工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工衣/工鞋/工牌破损、鞋柜钥匙丢失的(未达使用年限)需要更换者,须扣全额成本费;

5.员工离职时,须将鞋柜钥匙和工牌退回行政部,否则须扣全额成本费;工龄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扣除全额工衣/工鞋成本费;凡工龄满六个月以上离职者,自行处理工衣/工鞋,公司不予以回收。;工龄凡满六个月以上者,员工离职时均自行处理工衣,公司不作任何处理。

七、违反以上规定者,保安人员有权力阻止进入工厂或提请行政处罚。

第五章   上班规章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及请假制度,不可无故迟到或未经许可而缺席。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外出,请假、出差或因工作临时外出的凭出门条外出,否则视为旷工。

二、严禁携带国家管制物品、易燃易爆品(公司允许的除外)或赃物进入公司。

三、未经主管或管理人员批准,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经批准离开时必须领戴离岗证。

四、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带亲友进入公司.

五、公司对工具设施管理实行责任者和监督者制度,原则上员工必须使用本人责任之工具;使用非本人责任之外的物品,必须上报其监督者;发现使用无责任者之工具的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如发现有故意破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即时解雇出厂,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究办。

六、尊重他人人格,不辱骂他人,要虚心好学,积极向同事取长补短、改善操作方法,提高生产效率。

七、要绝对服从上司的合理安排、遵从上级的指示和分配。如发现有不服从安排或消极怠工者,公司将予以严惩。

八、因生产赶货需要,公司会事先通知加班;安排加班(含周六、周日)无故缺勤者将给予警告处分,对屡教不改者(3次以上含3次)予以辞退。

九、员工在上班时不得喧哗、唱歌、嬉戏、看书、睡觉、化妆、披头散发等,一年内累计满三次将辞退。

十、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除有电话补助人员外)。

十一、员工上班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生产条例以及所属部门所规定安全制度,不得违章操作、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讲求工作效率、不得拖延时间,不可虚报工作数量,若发现有虚报现象,即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当即按照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开除出厂。

十二、一切携带出厂之物品,必须出示给值班门卫检查;或出示由副总经理签字之放行条。否则作为偷盗行为处理。

十三、下班前,部门管理人员或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关闭所有电源,若保安巡逻发现没有处置妥当,有关人员将会被书面警告。

十四、严禁吸烟,违者第一次处以记过;第二次再犯的处以记大过,当即辞退出厂且永不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不得在厂区内乱抛垃圾、随地吐痰、乱倒脏水或其他影响环境卫生之行为,违者将从严处理。

十六、严禁发生打架行为,一旦发现当即予以辞退出厂,情节严重者交由治安部门处理。

十七、所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公司将即时解雇;并扣除工资中的全部奖金。

第六章   宿舍管理制度

一、员工要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条例;严禁私藏赃物、易燃易爆物品和政府管制的其它物品。如有违反者,公司将通知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宿舍内要保持清洁,员工要每日清理个人卫生,服从宿舍长的卫生打扫安排;公用物品要摆放整齐,个人用品需保持整洁。

三、不得从阳台或窗台向外扔杂物、烟头、泼水、吐痰以及带快餐到宿舍,违者责令其清洁宿舍楼周围卫生并警告处分。

四、员工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禁止打赤膊、穿短裤在过道等公共场所出入;严禁男女嬉戏或互串寝室等有伤风化之行为,违者将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五、公司配给各宿舍的各种用具及设施要注意爱护,不得随意拆换。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行政部安排维修;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宿舍内不准加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饭锅、电风扇、吹风机等电器用具。违者当即没收并给予记过处分。

七、节约用水、用电。充电须到指定位置,严禁在饮水机处充电;上班前,宿舍内电灯、电扇、水电、门窗必须关好;做到人离灯熄、扇停、水不流。

八、要按时休息,员工晚间外出必须在23:30前返回宿舍,非工作关系超过23:30返回的予以行政警告;24:00熄灯后要及时关闭本宿舍房门。

九、未经许可,不准携带公司物品及资料进入宿舍,一经发现,违者当偷窃论处;未经许可,宿舍管理员不得放行公司物品、资料及个人物品。

十、宿舍内外、门窗、墙壁等不准乱涂、乱写、乱张贴,违者将给予警告处分。

十一、除意外情况或经允许外,严禁使用消防水和动用消防设施,违者将给记大过或开除处理。

十二、严禁攀爬、坐卧阳台、围栏、顶楼等危险地带,违者将给予记大过处分;如因违反此规定发生意外者,一切后果自负。

十三、员工必须遵照公司安排房号及床位入住,不准随意更换房间或调换床位,更不准带外人回房间住宿。

十四、宿舍内不准酗酒、喧哗、争吵;严禁打架,一经发现打架者予以辞退出厂处理,故意惹事生非的当即予以无薪开除,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严禁将报纸等杂物扔进厕所下水道,以免造成堵塞。否则,将责令相关人员限期疏通。

十六、宿舍内严禁赌博等违法行为,违者将记大过处分;因违法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公司不负责保释。

十七、严禁饲养家禽鸟犬等宠物,如若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处理。

十八、公司每月例行检查一次,平时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违纪者,按本条例及《员工奖惩条例》相应规定处罚。

第七章   员工合理化建议

一、员工在工作当中对公司的管理或生产工艺有好的建议,可直接向所属部门上司或行政部建议。管理人员在接到员工建议后必需认真评估其可行性,并对其做出合理的答复。

二、员工也可直接亲自向副总经理或总经理书面建议,但是需要留下真实姓名(或投到意见箱内也可),以便答复。

三、员工建议未被采纳的,管理人员要当面对其做出合理解释.对员工建议采纳的,公司应仔细研究其实施过程,确实对公司的管理、生产工艺有所改善, 公司将按产生的经济效益,对该员工实行奖励。

第八章   其他

一、本员工手册公司行政部会根据公司的发展适时加以修正,解释权归行政部。

二、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上条款如果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出入的地方,将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本人接受深圳市良胜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守则。在到职时,已将上述规则详细阅读,并经公司行政部培训及口头讲解明白。本人愿意在受雇期内,绝对遵守上列守则,如有违反,愿受公司相关处罚,绝无异议。